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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與視覺障礙介紹


什麼是肢體障礙?
肢體障礙是特殊兒童中數目最少,卻最多類型的一群。有些人的肢障情況非常明顯,但也有些障礙並不明顯,有些是由疾病引起的,有一些則可能是由於意外傷害所造成的永久性障礙。
什麼是視覺障礙?
視覺障礙是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

肢體障礙介紹
肢體障礙是指影響到一個人的四肢或部分四肢功能的疾病、創傷或異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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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系統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心肺系統方面障礙的肢障者,可能會有呼吸問題(氣喘、囊性纖維變性)或心臟缺陷,以致無法承受像跑步、爬階梯或是從學校的一邊走到另一邊的體育活動。也可能因為非常容易感染疾病,使得縱使有正常智力,也可能常常缺席而影響學業。更由於不能與同儕參加正常的活動,可能使這些兒童產生社會適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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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骨骼系統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影響肌肉骨骼系統的症狀如肌肉萎縮造成的進行性肌肉無力、關節發炎或嚴重外傷導致的截肢、肌肉瘢縮等妨礙正常行動。也有由於脊髓彎曲限制軀幹的行動,引起背部的疼痛,最後可能壓迫心臟、肺腔或其他內部器官。因為上述症狀,有些肢障者無法走路、獨自坐起或使用雙手操作,必須仰賴別人才能到處走動、進食、如廁等。在這種凡事依賴別人的情況下,肢障者也就產生挫折、自卑或困窘。

肢體障礙者有一部份是因大腦中樞神經系統受損傷,而導致動作機能異常,俗稱腦性麻痺兒童,這些人多伴隨有其他方面的障礙。還有一些由於感染病毒,損害脊髓神經細胞,致使肌肉萎縮無力,無法隨心所欲做運動,這就是所熟知的小兒麻痺。最嚴重的甚至必須完全依賴別人或靠輔助器具來幫助其進行學習及生活自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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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方面障礙者的身心特質
4.
肢體障礙可能導致的身心障礙哈維和萬林威
(Harval & Greenway,1984)研究發現肢障者比一般人的自我價值感低落,有較高的焦慮,對自己缺乏整體性的概念。里維納和伊雯(Livneh & Evans,1984)的研究顯示肢障者適應障礙這事實須歷經十二個階段:
(1)震驚(2)焦慮(3)期待奇蹟(4)否認事實(5)悲傷(6)沮喪(7)退縮(8) 內心憤恨
(9)外衍攻擊性(10)認命(11)接納(12)適應。

視覺障礙介紹
視覺障礙的不同
視覺障礙乃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機構(眼球、視神經、大腦視覺中樞)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以致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性之辨識而言視障者就是視覺障礙者,但視障者並非眼睛完全看不到。 視障者因視力程度不同而有下列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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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盲:就醫學上而言,為完全喪失視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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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覺:指視力雖能辨識強光、明暗等現象,但還不能發覺眼前三呎處光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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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視覺:能發覺眼前三呎處的手動影像,視力值在萬國式視力表測量結果在0.02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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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覺:即有辨識色彩的視覺。 數手指-視力能數出眼前手指之數目者,視力值在萬國視力表測量結果約在0.0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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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視覺:其視力值在萬國式視力表上,約在0.02至0.05之間。該類視障者尚可應用其視力以助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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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盲:凡視野狹小經視野計檢查結果,視野在5度以內者為盲,視野在5∼20度間為弱視,在行動上甚為不便。
